——广育人生少儿年金(B款)——

1、专属少儿年金保障,0-13岁可投,保障至孩子25岁成长无忧。
2、提供高中大学教育、出国深造、婚嫁保障金,满足孩子成长各阶段所需资金。
3、身故给付所缴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。
1、专属少儿年金保障,0-13岁可投,保障至孩子25岁成长无忧。
2、提供高中大学教育、出国深造、婚嫁保障金,满足孩子成长各阶段所需资金。
3、身故给付所缴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。
* 承保年龄:28天- 13岁
* 保障期限: 至25周岁
* 缴费方式: 3年交 5年交 10年交
保障项目 | 保障金额 | 保障范围 |
---|---|---|
大学教育金 | 按约定给付 |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,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,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:大学教育金=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×大学教育金比例;其中,大学教育金比例按下面规定:交费期间N=3,大学教育金比例为25%;交费期间N=5,大学教育金比例为40%;交费期间N=10,大学教育金比例为75%。 |
继续深造金 | 按约定给付 | 自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,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,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继续深造金:继续深造金=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×继续深造金比例;其中,继续深造金比例按下表规定: 交费期间N=3,继续深造金比例为40%;交费期间N=5,继续深造金比例为65%;交费期间N=10,继续深造金比例为120%。 |
婚嫁金 | 按约定给付 |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,本合同终止,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婚嫁金: 婚嫁金=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×婚嫁金比例;其中,婚嫁金比例按下面规定:交费期间N=3,婚嫁金比例为100%;交费期间N=5,婚嫁金比例为150%;交费期间N=10,婚嫁金比例为300%。 |
身故保险金 | 按约定给付 |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,本合同终止,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。1.本合同所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;2.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 |
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,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:
一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二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三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四、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五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六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七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,导致被保险人身故,本合同终止,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,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,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,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